关于开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句清办[2012]4号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保障句容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证2013年春节前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为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阶段
2012年11月15日至2012年12月30日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进行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句容市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建筑用工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向农民工发放《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
2.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是否设立农民工权益告知牌以及投诉电话号码;
3.建筑用工单位是否将工资直接发放农民工本人并由本人签字领取;
4.建筑用工单位是否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
5.总承包单位是否将工程违法转包、分包;
6.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是否向“包工头”支付工程款;
7.监理单位是否对建设单位工程款的拨付进行监督;
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否足额缴纳;
9.企业及项目部须提供2012年1月至11月份的工人签字确认工资发放台账及工资报表(每个项目部工资的总额);
10.建筑施工企业的清欠领导小组名单及网络图。
二、通报、公示阶段
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30日对此次专项检查的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1.在句容市住建局网、句容市招投标网、句容市山水网等信息平台公布处理结果,2.句容市电视台、句容市广播电台、句容报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3.在市劳动人才市场、各项目部等公共场所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句容市建设领域清欠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