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程序
一.清欠办工作人员接待并受理,投诉人填写建设领域清欠申请表
二.投诉人提供书面投诉材料
1.包括被投诉建筑企业名称、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工程项目名称、地址、项目经理姓名及联系电话;
2.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工作人员确认证件真实有效性时可以登记投诉人身份证号)。
3. 拖欠工资证明(如项目经理出具的欠条、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收据、合同等能够证明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之间存在着拖欠关系的证据材料)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及涉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三.与被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所在建筑公司联系并进行协调
四.被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所在建筑公司如果解决拖欠工资情况,必须书面回复清欠办处理情况
五.对查证确有拖欠工资现象的,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按句容市地方有关清欠政策对被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所在公司进行处理
六.清欠办收到被投诉人或被投诉人所在建筑公司书面回复情况,对拖欠工资处理情况进行归档
联系电话:0511-8597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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