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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1-12 [ ] 浏览次数:14291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2、起重司机
  2.1 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得上岗操作。
  2.2 司机应掌握的理论知识
  (1)、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2)、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3)、电气知识
  (4)、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须的力学知识;
  (5)、液压传动的基础知识
  (6)、物体重量目测;
  (7)、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8)、指挥信号。
  2.3 司机应掌握的实际操作内容
  (1)、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附着及锚股;
  (2)、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4)、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2.4 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2.5 在作业中司机、指挥及司索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1)、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
   a、信号不清不准吊;
  b、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c、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d、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e、斜拉斜挂不准吊;
    f、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g、零散物无容器闭准吊;
  h、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i. 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河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调。

 2.6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操作业,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3、拆装工人
    3.1拆装工人必须具有的理论知识;
    3.2拆装工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1)、指挥用其他起重机对塔式起重机的拆卸、安装作业;
  (2)、选择吊索具;
  (3)、钢丝绳的卡固、编插及用压板等方法固定钢丝绳;
  (4)、大部件在运输车辆上的装卸。
    3.3每个拆装工人在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做到;
  (1)、准确的了解其重量;
  (2)、吊点位置;
  (3)、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
  (4)、正确的选择吊聚合索具。
    3.4各拆装工人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作业,其他人员不得发出指挥信号。
    3.5拆装工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还必须系安全带。
    3.6作业前,拆装工人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等各种吊聚合索具按有关规定做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时用,不准超载使用。
    4、指挥人员
    4.1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指挥证的人员担任。
    4.2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性能和每项作业的内容要求,作业时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3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戴安全帽、安全带,有不符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4.4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所采用的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5、起重机的使用
    5.1使用前的准备
    5.1.1在进入工地施工前,使用起重机的部门必须相起重机管理部门及司机提供起重机工作场地及轨道基础铺设的方案,主要作业对象及内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务交底书。
    5.1.2对于需要起重机爬升,附着锚固的施工工程以及起重机易装难拆的工地,在使用前必须制定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拆除方案。
    6、轨道的铺设
    6.1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重的有关规定,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2 轨道的铺设长度与夯实的基础长度相一致,严禁在半径夯实的部分延伸铺设轨道。
    6.3碎石基础的碎石粒经应为20~40mm,含土量不大于20﹪,以保证路基排水,透气和磨擦力的要求。
    6.4在距轨道两端钢轨不小于1m处,可靠地安装防止起重机出轨的止挡装置,止挡装置应使电缆在卷筒上至少保持有一圈的长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足够的强度
  (2)、高度不小于行走轮直径的2/3;
  (3)、应有一定的缓冲作用。
  6.5大车行走限位器碰块安装应牢固,且符合以下要求;
  (1)、碰块的安装位置应与止挡装置保持足够的距离;

7.2.1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的重物。
  7.2.2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使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2)、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3)、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捆扎两处,并且用两格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4)、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悬挂吊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5)、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7.2.3操纵操制器时必须从零挡开始,逐级推倒所需的挡位,传动装置作反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栏逆向操作,禁止越挡操作和急开急停。
  7.2.4吊运物体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离地面50CM左右停止,确保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科继续作业。
    7.2.5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不允许起重机超载和超风力作业,不得起吊带人的重物,禁止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7.2.6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1)、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影响安全作业的天气;
  (2)、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3)、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5)、各传动机构及金属结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7.2.7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不允许作业:
  (1)、爬绳、乱绳、啃绳;
  (2)、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相互塞挤。
    7.2.8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和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扔物品。
    7.2.9起升或下降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禁止无关人员上下起重机。
    7.2.10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旋转部分的起重机,要调整好限位,严格控制向一个方向回转。
    7.2.11每班作业后的要求
    (1)、轨道式起重机作业后,司机应把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旋转的位置。凡回转结构带有制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停止作业后,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动臂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度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起重臂中部,并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3)填写好当班纪录,切断总电源,锁好门窗,锁紧夹轨器。
  8、起重机的拆装
    8.1拆装工人必须了解以下内容
  (1)、了解起重机的性能;
  (2)、必须详细了解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严禁对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任何改动;
  (3)、熟知起重机拼装或解体各拆装部件相连接处所采用的联接形式和所使用的联接件的尺寸规定要求;
  (4)、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重量和吊点位置。
  (5)、安装起重机时,对安装部件的联接件,必须特别注意要按说明书的规定,安装齐全,固定牢固,并在安装后作详细检查。

9、其它
  9.1在各种场合的修理中,未经生产厂家的同意,不得采取任何代用材料及代用件,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9.2起重机每到一个工地,在作业前必须对力矩限制器进行调试。
    9.3.严禁在安装好的起重机的各部金属结构上安装或悬挂标语牌、广告牌等挡风物。
    9.4严禁作为其他设备的地锚或牵绳等的固定装置。
    9.5严禁在起重机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或开关柜。
    9.6严禁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系统作为其他设备的附属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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