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构行业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建管质〔2008〕99 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构行业确认管理办法》转发你们。请各地在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健康运行。 同时,我局于1998年7月29日印发的《江苏省塔式起重机拆装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规定》(苏建管质【1998】48号)予以废止。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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