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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11-06 [ ] 浏览次数:5415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各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河北、山西等地区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建办质电[2008]107号)的统一部署,2008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第七督查组,对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情况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几天以来,我们听取了江苏省建设厅、南京市建委和常州市建设局有关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并实地检查了鼓楼医院南扩工程、银城西堤国际C区135栋房、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图书馆及常州城置御水华庭1号楼、中国联通常州分公司通信综合楼等五个工程项目和相关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工作情况,现将有关督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从督查的实际情况看,我们认为: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南京市建委、常州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在建设系统大量干部、职工被抽调到四川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和我部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责任,积极组织开展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成效,特点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组织开展工作
    (一)工程质量方面
    江苏省建设主管部门,年初制定并下发了《2008年全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和《2008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上半年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省级抽查制度,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原材料进行不定期取样、定点检测,全面构建了省、市、县三级监督巡查体系。
    为指导全省学校校舍、医院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院校、科研、设计单位编制了《江苏省学校校舍、医院建筑抗震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指导各地成立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全省各地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省建设厅组成5个专家组于8月25日至9月5日对排查情况分别进行了重点抽查。
    对目前社会比较关注的住宅工程质量,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和《南京市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各项工作制度和办法的制定和执行促使住宅质量通病得到有效遏制,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高。
    (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去年以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并依据 “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对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加强安全生产,扎实抓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成立了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4个督查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苏建建[2008]129号)、《关于我省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建管质〔2008〕20号),以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和脚手架等易发重大事故的预防为重点,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二、扎实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一)工程质量方面
    省建设主管部门7月上旬,组织了全省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共抽查13个省辖市和13个县(市、区)的78项工程,其中竣工、在建项目各占50%;在检查中,对竣工住宅工程质量进行现场复核,对在建工程的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进行了现场随机抽测,并对检查情况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有力推进了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质量月”活动,在9月份针对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组织了一次建筑节能审查专项检查,集中抽查了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项目各64项,其中合格、基本合格118项,不合格10项,对存在问题的机构负责人和不合格专业审查人员进行了约谈。
    (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省建设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专项督查活动中,排查出建筑施工隐患42085条,已整改41455条,整改率达98.5%,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落实时间、资金、措施、责任人,确保已查出隐患得到治理和消除。
    常州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积极组织专家对辖市、区进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一到三季度全市共检查在建工程818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598份,其中局部停工31份,整改意见2353条。坚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预防高大模板支撑垮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等各项专项治理活动,按照四个“100%”要求,即专项整治精神100%传达,各级安监机构100%行动, 施工企业100%达标,整改事项100%落实。
    三、积极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成效
    (一)工程质量方面
    省建设主管部门编制了《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和《江苏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设计和审查工作要求,推动建筑节能设计和审查工作规范发展。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监管,南京市出台了《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南京市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监测备案暂行规定》的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形成了深基坑工程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投标、施工管理、检测、监测、验收到应急事故处理的综合管理体系,有效地促进了主体结构质量总体水平的提升。根据建设部有关法令,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抗震、审图管理的省市文件、意见、大纲、细则及实施图集。有力夯实了勘察、设计、审图工作的质量基础。
    常州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分类监督、动态监管”差别化监督模式,根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行为和实物质量、文明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告,改变了原来对工程实施单一化、无区别的质量安全监督模式,更好地发挥扬优治劣的作用。
    (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省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读本》,对全省6851名国家监理工程师和325名省监理工程师开展“监理安全责任”专项培训。开展了创建“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示范监理项目”活动,经严格的过程考核和最终评定,53个项目为被评为省“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示范监理项目”。
    常州市编制了“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文化手册》”,诠释了建筑安全理念、提升了安全监督形象。针对春节过后,建筑工人重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现场各类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全市开展以“安全在先,教育为本”为主题的节后安全生产——“2008春风行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市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2008迅雷行动"专项整治。印发了《常州市建筑起重机械保养暂行规程》探索、试行建筑起重机械在一个工程使用结束后,转移到下一个工程安装使用前,必须到备过案的场保养单位进行转场保养以确保机械使用安全,实践表明效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督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工程质量方面
    1、结构设计
    有些工程对建筑结构的平面与竖向不规则状况,分析验算和对策措施不足。部分结构的构件与节点,构造欠妥,有待改进。个别短肢剪力墙,未按规范调高标准。超长地下结构,控制裂缝的综合措施不力。楼板开洞较大时,周边楼板未作有效增强。
    2、施工质量
    部分工程砼结构存在漏浆、胀模、颈缩、烂根等质量通病,虽经修补但缺乏相关修补方案;砼构件浇捣成型后,后期养护措施跟进力度不够;砌体结构中外墙构造柱两侧穿墙孔留置过大,外墙水平灰缝和头缝饱满度不力等现象。
    (二)安全隐患排查方面
    1、施工企业
    一是施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深入,被抽查的施工现场仍存在较多事故隐患;二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特别表现在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上,存在管理空缺情况(企业没有针对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有效地施工方案);三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整改落实不到位(企业在去年曾发生施工电梯坠落重大伤亡事故,本次检查现场施工电梯验收手续及内容不全)。
    2、工程项目
    现场存在的隐患:1)防护设施,悬挑脚手架悬挑梁悬挑比例、楼层锚固位置与方案不符,高层脚手架采用软拉结,现场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底部没有垫块,没有扫地杆;现场分配电箱缺少隔离开关、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配置参数错误;人货两用电梯缺少通信装置、卸料平台门单向开启性差;被查施工现场存在随地小便、随意吸烟、电焊防火措施不到位等现象(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的鼓楼医院南扩工程工地现场安全管理较混乱)。2)管理制度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与贯彻执行有脱节,现场钢管悬挑脚手架的搭设方案不全面、交底和验收没有针对性;部分现场安全设施实物状态与方案不符;人货两用电梯的验收手续不全面。
    三、几点建议
    (一)增强责任意识
    近期全国发生多起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也作出了的重要指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努力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证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好今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施工企业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加大监管力度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加强监管,同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检查和整改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制度。特别是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现象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坚决依法查处;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紧密相连,限制其市场准入,促进施工企业加大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形成政府监督,市场各方责任主体自律,职工群众自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监管体系
    建设主管部门要考虑各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定期组织对企业、个人诚信行为的考核和评价;建立数据共享、信息公开、评价公正的诚信管理体系;对建筑市场、施工现场各方主体的行为实行多方位、多角度综合监管;对失信企业采取诫勉谈话、通报、处罚甚至取消市场及现场准入资格等措施;加大打击力度,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真正和谐的建筑市场环境。
    (四)创新监管模式
    要认真思考和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新情况,抓住规律和主要矛盾,履行政府职责,依法行政,创新监督模式,充分发掘建设各方主体的源动力,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层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形成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的管理体系。强化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从规范的执行上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关;强化建设工程设计质量监督检查,从源头上严把建筑工程质量关;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
    当前,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增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我们一方面要全力搞好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也不能放松。希望江苏省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得更广泛、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成效,实现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预期目标。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第七督查组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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