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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温(句建管字[2008]11号)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7-08 [ ] 浏览次数:6019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句建管字[2008]11号

 

 

 

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夏季防暑降温

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单位:
    根据气象台发布的高温通知,近日我市将持续高温,为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 
   各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夏季高温时段施工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做好防晒、防暑、降温工作。避免高温时段、大风和雷雨天气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二、严格落实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施工企业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做好建筑工地施工人员的防暑工作。一是各施工现场要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准备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改善现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施工现场必须搭设凉棚、饮水处,配备充足的防暑绿豆汤等急救药品。职工宿舍内要保持通风良好,配备电风扇等降温设施。三是实行错时工作制。要做好天气预报的记录工作。当气温达到37℃以上时,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11:00-15:00禁止施工。四是伙房要清洁卫生,严禁食用变质的剩饭剩菜。生活设施要有防灭“四害”设施,生活垃圾应专人负责,定点存放,日产日清,有效预防疾病的发生。
    三、建立长效应急反应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建立长效应急反应机制,在夏季遇到恶劣天气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同时结合开展的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凡未按要求落实的,一律停工整改。
    各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严密组织,确保24小时内将防暑降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凡发生意外和紧急情况的,要立即报告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二○○八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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