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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安监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6-05-25 [ ] 浏览次数:339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浅析基层安监人员具备的基本素质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相继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门机构,并逐步增加编制提高级别,各级安监人员已经成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目前在我国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乡镇(街道)和工矿企业的安监干部都是最基层的安监人员。这些基层安监人员不仅仅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的组织者和执行者,又是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监督检查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长期性、经常性和广泛性,它的成功与失败,虽然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但在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安监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

基层安全监督机构人手紧,管理范围广,工作事务繁杂,安监人员独立工作性强。随着新陈代谢,这支队伍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成分),基本素质和监督水平参差不齐。这就要求,基层安监人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业务、纪律作风上必须要有较高的标准。我认为基层安监人员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素质。

一、政治坚定,忠于职守。基层安监人员应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政治标准,坚持“安全发展”原则,践行“三个代表”。能理论联系实际,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能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标准、规定、规范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严格执行法律、禁令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苦乐观,克已奉公,埋头苦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要有一颗热爱安全工作的心,尽职尽责。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基层安监人员除了在思想上要明确事故的危害性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安全工作所涉及的面广量大和自己的责任重大之外,在具体工作中,还必须树立“忠实、积极、刻苦、正派”的观念,克服“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天度日,心安“利得”的思想,增强自已的洞察力、判断力、组织决策能力和工作事业心。

二、熟悉法规政策,精通业务。安全监督管理必须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家执法机关。基层安监人员必须懂法、守法、执法,以安全法规为准绳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要注意研究有关政策,熟悉安全法规,掌握法律知识。在专业知识方面必须通晓事故的相关因素及控制消灭事故的方法和程序;在技术方面必须具有物理、化学、工程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懂得各类事故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在管理方面实现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掌握和运用好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技术、事故规律,以及管理的过程、组织、方法和内容。精通电气、建筑、机械设备、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等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化预防、安全设施技能,从人、物、技术、时空、任务、信息和效果等诸多要素着手,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督管理功能,从而达到安全监督管理目标的目的。

三、具有优良作风,精益求精。在基层安全监督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在书本上是找不到的,没有实际经验,就难以有效地解决安全监督中的许多问题。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丰富自己的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一般来说,较强的监督管理能力体现在三方面:(一)具有收集、整理、处理各类安全信息的能力;(二)具有逻辑推理、归纳分析问题的能力,能透过事物现象明察本质,知微杜渐;(三)具有协调关系,解决问题的“应变”能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等的素质。

基层安监人员的工作独立性很强,要具备“严、实、细、稳”的工作作风,所谓“严、实、细、稳”的工作作风,是指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严格的纪律作风。“严”,就是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实”,就是工作兢兢业业,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干好本职工作;“细”,就是深入细致,对工作绝不能马虎,要认真对待每个细节;“稳”,就是遇事要冷静,不能盲目从事,要按客观规律办事。

四、善于深入调查,勤于思考。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门综合科学,号称“百科知识”。在基层工作,要有边实践边学习研究的精神,尽可能地纵观全局掌握第一手材料,全面分析和处理问题,为安全科研提供场所、条件、资料。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考虑问题周密,逻辑性强,判断问题准确度高,打破工作神密感,增强工作透明度。对新事物、新问题、新情况比较敏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测、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能积极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设,为政府和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甘当“公仆”,勤政廉洁。基层安全监督人员与社会打交道机会较多,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工作接触时,如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就容易犯错误,甚至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这就要求基层安全监督人员严于律已,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与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不以工作和职务之便,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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