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
苏建管企〔2005〕19号
关于建立我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
个人信用档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厅、局,省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有关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信用档案的通知》(建市〔2002〕15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4〕9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我省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信用观念,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逐步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现就建立我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信用档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信用档案,是指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自然情况、业绩、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培训情况及其他不良记录等。
二、全省各建筑业企业可登录“江苏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 <http://www.jscpm.net>, 以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并根据系统提示填报项目经理的有关信息。特、一级和无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的建筑业企业可以与本系统开发维护单位进行联系后填报信息(南京深拓软件公司,联系人:李勇,联系电话:025-58129937)。
三、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信用档案的建立工作,明确承办机构及人员,落实责任制,抓紧对所属企业填报的项目经理信息进行核验并上报。各地、各部门应于8月20前基本完成此项工作。
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自发文之日起正式运行,项目经理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包括三级岗位聘书的申请、项目经理的调动和工作单位的名称变更等)在提交书面材料的同时必须在系统内同步完成;企业资质的复查、就位和升级,以及建造师考试的资格审查等涉及项目经理数据信息的各项工作一律以本系统的信息为准。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省建设厅、省建筑行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