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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后建筑施工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建管处 发布日期:2018-03-02 [ ] 浏览次数:1924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句建安监字【2018】5号

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后建筑施工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复工阶段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各层级安全生产责任, 确保建筑工地复工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我市所有建设工程平安复工,为今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节后复工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切实落实安全职责,依法保证安全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和投入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保障工作,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务必抓早、抓细、抓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对春节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意识,杜绝工程建设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擅自开工、开工后安全管理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等问题的出现。

    三、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针对节后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的特点,复工前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要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操作培训,要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不走过场。未经培训教育及培训教育后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做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三是严格坚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上岗作业。四是施工单位及项目部要对每个工种进行技能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本工种的操作要求,杜绝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四、认真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工作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工作,达不到安全复工条件的一律禁止复工。一是要特别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检查和实时监控,严格坚守危大工程方案编制、论证审批、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执行、施工验收“五个环节”的管控措施。二是加强塔吊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春节期间,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均处于停置状态,又经历严重雨雪冰冻天气,复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以及宿舍区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四是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春节期间的雨雪天气,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人进场时住用安全。

    五、持续推进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控整治工作

    各单位要在复工、开工期间突出抓好施工围挡(公益广告设置)、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加大施工现场环境整治查处力度。确保建筑扬尘污染不反弹、不回潮。要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在建筑施工领域营造创建氛围,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加强文明施工、绿色施工长效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在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扬尘管控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做好复工安全监督申请工作

    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项目部做好复工准备后,要根据《关于加强2018年春节期间建设工地安全管理的通知 》(句建安监字[2018]3号)要求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报送至相关监管科室。凡未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准备、不具备开工条件或未报送《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的擅自开工的项目,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立案查处。

    请各相关单位、各项目部按照上述要求认真落实节后复工安全措施,市安监站即日起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节后安全专项督查。督查重点为:一是工程法定建设程序、项目管理人员在岗到位情况;二是参建各方节后复工检查的开展情况;三是复工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情况;四是施工现场安全状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五是文明施工和扬尘管控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整改不到位、达不到复工条件的项目将一律禁止复工,并结合信用管理予以通报和处罚,确保我市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8年3月2日

附1: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doc

附2:复工条件验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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