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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建管处 发布日期:2016-11-30 [ ] 浏览次数:3177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句政建字[2016]160号            签发人:眭国荣

              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在建工程项目部:

   为认真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增强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以及省、市各级相关会议要求,结合四季度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月底。

  三、检查重点

 (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再教育活动

   以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重点,对项目部各工种所有施工人员开展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教育、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施工现场“三违”教育、高处作业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处置教育等,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针对性教育(如脚手架搭设和拆除安全技术教育)、各工种不同施工现场及环境的安全规范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等。

  (二)立即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主要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安全标准化、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现场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实施情况(如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的管理实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施工消防等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职工宿舍等临时用房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等临时用房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搭建;职工宿舍内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安全用电等情况;临时用房电器线路敷设和用电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用火、用气、用油等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4.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检查:施工围挡、道路硬化和冲洗设备是否到位;工地公益宣传是否到位;场地机具和材料堆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文明城市创建对建筑工地的要求。

  5.工地应急值守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应急值守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市住建局成立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眭国荣局长担任组长,项梅珍、许厚春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质安科、市建管处(安监站)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负责全面协调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务必自觉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红线意识,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并针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属施工现场的情况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迅速认真自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根据所属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完成安全检查和整改方案,由施工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布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突出重点,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行为的纠正和处理,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细化、强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隐患治理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覆盖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要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切实减少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及时处置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同时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将对务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开展的所有大检查情况等资料整理成册,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形成此次大检查行动的专门台帐资料,一份项目部留存备查,一份于2016年12月9日前报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相应监管科室(项目部自查自纠情况报表附后)。

  3.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措施,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迅速应急处置。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从业人员紧急避险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4.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实行严查重罚。市住建局针对此次大检查行动,将加大督查和处罚力度,加强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力度,对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凡是发现有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项目,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凡是存在较多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项目,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凡是未按要求认真开展此次大检查行动、整改不力,甚至不整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单位一律从重进行处罚、问责,坚决清除出建筑市场,并加大媒体曝光力度,扩大安全监督执法的影响力。

  5.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加大通报处罚力度。市住建局将用事故通报及查处这项建筑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基础性手段,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责力度。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恢复核查,对发生的每一起事故,不仅查分公司、项目部责任,还要查总部、查后方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对于安全疏于管理,对前方失去控制的企业,坚决不予恢复核查通过,并加大处罚和通报力度以及责任追究力度,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责任单位,依法给予限制投标、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对于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以及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行业,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的处罚;对于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将此次大检查行动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和文明施工水平,坚决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营造规范有序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2016年11月29日

附: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自查自纠情况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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