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关于对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理意见
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碧桂园世纪城一期一标工程项目位于我市郭庄镇,建设单位为句容金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华虹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筑面积98332M2,工程造价1.4557亿元。
该项目于2016年4月25日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依据句容市人民政府(句政复〔2016〕30号文)对该起事故的批复,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未能有效督促其完成整改,复查流于形式,履职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为警示全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深化落实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职责,提高监理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经研究决定,我局对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项目总监作了如下处理决定:
1、对该项目全部监理人员进行诫勉约谈,并要求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到场,督促该监理公司认真吸取本次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对本公司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督促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2、对该项目总监齐虹(注册证号23000308)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监理公司扣除其一季度奖金,并将其调离该项目组,更换总监;
3、责令该项目监理部完善监理方案,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及整改措施并切实落实;
4、责令监理公司将该项目监理部事故发生后的教育情况、整改方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等以书面(附影像资料)形式报我局备案。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工程项目(包括对该项目监理公司)的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
二0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抄报:句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