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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句容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5-05-29 [ ] 浏览次数:354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句政建字[2015]61 号
                                          
             关于印发《2015年句容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句容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15年句容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5年句容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市住建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范围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和住建局系统各有关单位。
    四、活动时间
     2015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五、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陈刚局长任组长,吉田刚、苏红、项梅珍、笪兴柏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科,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重点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召开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和新闻通气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要覆盖到重点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组织有关领导与企业法人谈心对话,对面交流,组织各施工企业观看《聚焦新安全生产法》主题片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和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5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保障安全、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0日上午,市住建局将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在碧桂园现场组织相关基层单位参加全市安全生产活动启动仪式,同时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为了您及家人的幸福,请远离违章操作”主题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讲座,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喜闻乐见方式,传授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确保建筑工人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培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等规范和文件,巩固提升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组织参加市安监会主办的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给排水、燃气等管理单位要有针对性组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能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各有关单位、镇安监站要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基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确保住建系系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4个、江苏省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建设系统、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从基础做起,从基层抓起,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在突出主题基础上,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短信平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等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要继续加强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帮带传”作用,帮助广大建筑工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较少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大执法力度,总结经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市安委会文件精神,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认真查处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有关单位及时认真总结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将总结材料、统计表(见附件)等资料于6月30日前报句容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宋军 杨海燕 ,电话:87265623 
 

  附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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