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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句容市建筑施工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5-11 [ ] 浏览次数:352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句政建字[2015]57号

 关于印发《句容市建筑施工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切实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根据省安委办苏安办(2015)17号通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15〕195号)、《镇江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镇政建[2015]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句容市建筑施工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施工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各自在建工程实际,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扎实开展落实。

                                                                              2015年5月10日




     句容市建筑施工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建筑施工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15〕195号)、《镇江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镇政建[2015]96号)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决定即日起到年底,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1、基坑支护;
  2、土方(隧道)开挖;   
  3、脚手架;   
  4、模板支撑体系;   
  5、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三、整治内容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认真在岗履职;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4、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15日之前,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部要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结合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并开展有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6日至7月底,市安监站要指导、督促在建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句容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句政建字[2014]168号)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自查自纠要有书面记录。各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工程也必须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所有施工项目部本月起必须每月将检查情况向市住建局安监站报送,并存档备查(自查报送表附后)。
 (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至11月底,市安监站即日起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督促落实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组织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隐患突出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安全责任,对没有开展此项工作的将严查重罚,对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停工整顿,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份,市安监站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根据专项行动中查出的薄弱环节,提出完善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建筑施工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工作的重点、步骤和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在建设单位办理安全报监时,要求提供5类危大工程清单,确保从源头上把关到位。
 (二)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杜绝流于形式,切实加强检查,切实狠抓落实。市安监站要制定的检查计划,原则上按照每月一次的频次,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要抓好三个督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本《通知》精神,开展自查;督促施工企业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按“论证、审核、批准”的流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交底、检查、验收”的流程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确保5类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两个环节的有效监控;督促施工企业安全技术部门加强对分公司、项目部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撑、安全检查、应急管理。
 (三)加强执法,严厉查处。市安监站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编制而未编制的,未按规定论证、审核、批准、实施的,实施过程中设备、设施、材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不能保证安全实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将危大工程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并严厉查处。在专项行动中,对隐患治理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可将违法违规事实如实上报,市住建局上报省厅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整改不力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省住建厅将一律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统筹工作,有序推进。要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要将此次行动与“打非治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建筑施工的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消除常见类、高发类事故隐患,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将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融入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水平。要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中查出问题的责任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记录不良行为,并与招投标、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质量安全监管等各方挂钩,实行市场和现场联动,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积极引导各方参建主体扎实开展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二0一五年五月十日

   附件:句容市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参建单位自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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