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办理程序:企业登录江苏省建筑企业信息监管平台—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信息并上传申报的附件材料—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附件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完成书面材料审核—将县市主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扫描上传—省厅受理—审核—发证。
承诺事项:县市级初审: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下列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正常延期:(适用证书未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暂扣过的企业)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延期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五)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电话:市建管处市场科:0511-87261832
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中心受理窗口:025-51868215
非正常延期:(适用企业在经营活动期间,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提交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7、企业在建工程一览表;
8、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9、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10、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11、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12、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13、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电话:市建管处市场科:0511-87261832
省住建厅行政审批中心受理窗口:025-5186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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