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单位: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强南山
等 级:特急 编 号:镇建传[2014]141号
关于开展镇江市建筑业企业2014年第二时段信用分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苏建建管〔2013〕662号)和《关于印发〈镇江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版)〉的通知》(镇政建〔2014〕136号)要求,我局定于11月7日下午对建筑业企业进行2014年第二时段系统信用分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建筑业企业按照《镇江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版)》文件内容,及时维护完善本企业系统信息。
二、请各建筑业企业按照《关于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的通知》(镇政建〔2014〕60号)和《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镇政建〔2014〕225号)的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系统备案工作,以免影响工程项目得分。
三、11月7日系统重新评价后,建筑业企业对本公司信用考评得分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住建局建筑市场处反映,反映属实的予以重新评价,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综合各建筑业企业反映的异议情况,我局将于11月14日再启动系统重新评价一次,评价得分将作为各企业2014年第二时段最终信用分,在下个评价时点前不作变动。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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