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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5-14 [ ] 浏览次数:3746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句政建字〔2013〕62 号

                关于开展2013年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国家、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根据句容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句安办发[2013]1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重点,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住建局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领导协调,成立住建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陈 刚 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 吉田刚 住建局副局长
  冯义进 住建局副局长
  耿玉龙 住建局工会主席
  成 员: 宋 军 局质安科科长
  杨永胜 建管处主任
  赵柏林 执法大队大队长
  杜 敏 燃气办主任
  丁花萍 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水务集团书记
  许 文 市政服务所所长
  郭 旋 路灯所所长
   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科,负责组织、协调住建局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重点宣传教育活 动。
  五、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住建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发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安全生产月”专题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工作,实现“媒体联动”。要以电台采访、电视讲话、专题文章等形式,就开展好“安全生产月”进行动员和部署,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周宣传教育活动。第一周(6月1日至6月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集中开展企业负责人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以近年来各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第二周(6月10日至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每天一个宣传咨询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第三周(6月17日至23日)安全文化周,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做好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第四周(6月24日至30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各部门,企业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具体安排。6月1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住建局组织各有关部门设立咨询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6月13日,“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建管处牵头负责。
 (三)住建局加强国务院《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协调组织市主流媒体,运用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国务院《意见》的精神要求、配套政策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报道住建局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
 (四)举行送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和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志愿者为基层提供安全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发挥安全生产专业艺术团体和广大业余文艺宣传队的作用,组织开展基层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让公众树立安全观念、丰富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从6月1日至6月30日,住建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在城市公交、出租车、各类客运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等。通过短信平台,向公众发送安全公益短信,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开通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87265329。
 (六)建管处要持续开展建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征文活动。组织企业人员学习观看 “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和安全宣传展板等。
  六、活动要求
 (一)住建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创新形式和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住建局质安科将组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三)要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好新闻报送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常态化和科学化。
 (四)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实现 “双降”、“双控”、“一杜绝”目标的工作举措,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让“安全生产 月”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五)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住建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1日前报局质安科同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局质安科联系人:宋军 杨海燕 电话:87265329。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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