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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3-06 [ ] 浏览次数:3655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镇政建[2013]56号

 

 

关于开展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新区城乡建设局,市建管处,市建筑行业协会,丹阳、句容建筑行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建筑行业协会《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从2013年开始,江苏省将开展“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和评审工作。为全面加强我市工程建设过程中绿色施工管理,推进建筑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通过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绿色施工工程活动与创文明工地、创优质工程和申报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有机结合,注重管理资源的统盘利用,突出绿色施工的带动作用,努力创建成一批环保型、节约型、可持续发展的“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为落实建筑业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保护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作出贡献。

二、申报要求

绿色施工工程分为“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其中“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江苏省建设工程开展绿色施工的最高荣誉奖。申报分为申报创建和申报评审两个阶段。每年评审一次。

绿色施工工程由企业自愿申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动态考核监管,省建筑业行业协会评选,最终由省住建厅审定。

(一)申报范围、条件

1、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达到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层数10层及以上单体工程;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群体建筑;

(2)住宅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单体住宅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体跨度24米及以上单体工程,或总投资8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

2、申报条件:

(1)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表中绿色施工相关内容(名称、应用部位及应用数量),并能够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能够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章节内容进行施工;

(3)采集和保存完整反映绿色施工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等纪录以及典型图片和影像资料;

(4)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

(5)未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

(6)未发生污染排放、扬尘、噪音、扰民等问题,未违反国家有关“四节一环保”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7)未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的;

(8)未发生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市住建局处罚的。

(二)申报程序

绿色施工工程申报分为创建公示申报和评审申报两个阶段。

1、创建公示申报。是指在项目开工前,由总承包企业自愿申报填写《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表》(附表1),经市建筑行业协会会同市住建局同意推荐,报省建筑行业协会初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将批准项目公示。

绿色施工工程的申报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行联合承包的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联合承包单位可以联合申报。

2、评审申报。是指经省建筑行业协会批准公示的申报项目竣工后,由总承包企业填写《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应用评审申请表》(附表2),市建筑行业协会和市住建局依据日常监管和评价情况向省建筑行业协会提出推荐意见,由省建筑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审。   

(三)申报资料  

1、创建公示申报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章节内容材料(绿色施工目标要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   

(3)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的措施。   

2、评审申报须提交以下资料:    

(1)《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应用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市建筑行业协会和市住建局对绿色施工工程的有关评价意见。

(2)总结报告。报告应反映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的绿色施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绿色施工特点,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措施,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节地与施工用地措施,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建筑工业化应用情况,综合效益分析等内容(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

(3)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深化设计和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内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实施纪录。

(4)对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四节一环保”内容中相关条目,建立的环境保护评价、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评价、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节能与能源利用评价、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评价五册资料内容。(五册内容要对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中控制项、一般项、优选项内容,将施工中实际发生的条目列入每册内容中,并根据内容附相关文字表述、文件和材料复印件、图片等,影像内容放入多媒体绿色施工成果汇报光盘中)。

(5)多媒体绿色施工成果汇报影像资料(10分钟以内,附解说词)。

(6)施工企业联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照《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开展自评的相关表格,包括绿色施工要素评价表、绿色施工批次评价汇总表。市住建局和市建筑行业协会在过程监督中形成的阶段性评价材料,包括绿色施工阶段评价汇总表、单位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汇总表(所有评价表编号应按时间顺序的流水号排列)。

三、奖励措施

1、对获得“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的项目,除由省里颁发获奖证书、发文通报表彰外,将优先推荐参加市、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评选,择优推荐申报参加“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全国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或“全国工人先锋队”)”评选。

2、根据《镇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款,对获得“江苏省绿色施工工程”和“江苏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奖的企业予以信用分加分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协会)和各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创建的工作要求和各自的工作职责,周密计划,明确目标,落实措施,确保实效。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绿色施工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强南山副局长任组长,组员由市住建局质安处等有关处室、市建管处、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人及评审专家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绿色施工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推进办,推进办设在市住建局质安处),领导小组、推进办、市建筑行业协会具体分工详见镇建传[2012]109号通知。

2、抓好过程控制。过程控制是创建绿色施工工程的关键。经省协会批准公示的申报创建项目,在绿色施工实施过程中,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章节内容逐一组织落实,并按要求进行自评,市建筑行业协会与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对批准创建公示的项目进行过程监督检查,并进行阶段评价。各级建筑行业协会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申报创建工程过程受控,取得实效。

3、实施长效管理。在对申报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组织现场考核中,绿色施工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并与现场考核打分直接挂钩,以全面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与绿色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五、申报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1、创建公示申报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

2、评审申报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

联 系 人:市建筑行业协会  王以进

联系电话:85217100,85233444

邮   箱: zjjzhyxh@163.com

附件一、附件二:申报表.doc

附件三:江苏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实施办法.doc

附件四:关于开展我市绿色施工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镇建传[2012]109号).doc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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