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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2-01-20 [ ] 浏览次数:260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句建安字[2012]2号

各镇、管委会建管所,各建筑业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外地项目部:

    根据公安部元月19日“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春节保卫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办《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句委办[2012]8号)要求,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及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节前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牢牢把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贯彻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春节期间安全工作方案、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做到早准备、早安排,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社会稳定责任落实到企业、落实到现场、落实到人员。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严防各类事故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冬季施工作业特点,采取安全生产有效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控制。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履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加强实施过程监控,经验收确认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二要加强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安全监管。要深刻汲取上海“1⒈ 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严格动火管理,落实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要加强对职工冬季施工安全用电教育 ,确保作业区、生活区用电规范,保证各类电气设各安装正确、保护措施到位。施工现场禁止存储、燃放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人看守、分类保管。

    三要加强现场有毒物质安全监管。施工中所用的抗冻早强剂种类较多,且大多对人体有害,要严格制定有毒物品的运输、存放、保管和领用制度,加强职工饮食卫生管理。要认真排查职工宿舍取暖炉设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发生煤气中毒事件。

    三、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对深基坑、高支摸、脚手架(含高空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加固、监控等安全措施;同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冬季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一线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一线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强化防寒、防冻、防火、防滑、防中毒、防触电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一线工人冬季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要高度重视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程扫尾阶段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结合各类一线人员的岗位特点和冬季作业的伤亡事故案例,对一线人员进行冬季施工相关规范规程等专业知识教育。春节后复工人员尤其是新进场人员必须经三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要切实加强应急防范和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进一步细化各类预案,明晰应急响应和工作程序,落实职责,加强应急物资、人力储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句容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2012年元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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