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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句容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1-06-07 [ ] 浏览次数:3519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印发《2011年句容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句政建字[2011] 86 号

各镇、管委会建管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343号)精神,结合我市建筑工程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句容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句容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安全     活动     方案     通知                   

抄  报:镇江市住建局    句容市安委会                         

句容市住建局办公室印                            共印120份   

 

 

2011年句容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1〕20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全省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1〕109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3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全国第10个、江苏省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深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组织领导

    市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姚  华(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包俊华(市住建局副局长)

          耿玉龙(市住建局工会主席)

          笪爱华(市住建局局长助理)

    成  员:杨永胜(市建管处主任)

          宋  军(市住建局质安科科长)

          杨海燕(市住建局质安科副科长)

          施金玉(市建管处副主任)

          赵  坤(市建管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永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安监站),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事务工作。

    四、活动范围

    活动范围: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市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五、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第二周为“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

    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2日各单位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7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宣传咨询日。

    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六、活动形式及内容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7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根据省住建厅统一安排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授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内容,确保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动员广大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部析》、《泪的呼唤—讲述身边的安全故事》等。

    七、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及早制定活动方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做精做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活动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对活动的安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7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我局将组织查处一批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6元下旬,我局将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各镇、管委会建管所,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0511-8726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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