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文件通知 建管动态 资料查询 法律法规 办事指南 交流中心 党建工作 施工图审查 企业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流中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8-05-13 [ ] 浏览次数:4457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胡明军

 

摘要:本文论述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我国先后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百亿元产值的死亡率不断下降。但随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目前我国建筑业的“诚信制度”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企业安全生产信誉与市场准入清出脱节。此外,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由于人力、物力不足不可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违规生产行为,未能及时对违章责任主体实施处罚。信息管理展开缓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的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

(2) 部分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为赶工期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前擅自开工。给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增加了难度。少数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对工程安全生产不够重视,认为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事。未能及时督促其它参建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部分建设单位为为了降低工程造价,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经费,造成施工单位在安全防护投入方面经费保障上的困难。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

(3) 少数勘察、设计单位未能认真开展危险源调查分析,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采用的施工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施工生产安全和从业者健康的未能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建设过程中没有对安全状况实施跟踪管理,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也不能从技术支持上提供安全保障。

(4)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5) 多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扎实。特别是一些跨地区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对外埠工程项目部管理松弛,普遍存在以包代管现象。部分企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年来建筑领域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75%以上为农民工,企业安全教育和施工技能培训不能满足需要。多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滞后,存在边施工边审批的现象。大多编制的应急预案、施工用电、消防方案普遍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未能有效指导施工。未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如果出现险情无法按预案展开排险。部分项目在高支模搭设和基坑开挖中未按施工方案实施。安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绝大多数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会千方百计降低安全生产成本,减少安全生产防护方面的投入,违反技术标准和规范,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监管重点

(1) 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进的建筑行业“诚信制度”的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建立健全国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采取信息化手段记录监理、施工企业(含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在建设过程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并进行曝光。在工程招标和资质年审中进行量化扣分,从建筑市场准入上严格把关。理顺处罚的渠道,加强安全监督人力、物力投入,建立联动处罚机制,按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及时实施对参建各方违规行为处罚,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

实。

(2) 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条件审查中,就建设、监理、施工各方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参建人员的安全教育。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等编制和审查、审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和省、市规定通过论证、审批。只有合理科学的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组织施工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保证工程开工后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3) 在工程建设过程的现场巡查、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第一,抓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各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解决安全有人管理问题),督促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将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形成全员管理的格局。第二,检查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工人不但要通过培训拿到平安卡还要落实三级教育、进行班前交底,杜绝违规行动为。第三,加大对人工挖孔灌注桩、基坑工程、起重机械、大型设备、高支模工程、爆破作业以及大型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①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不能违反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苏建管字(2003) 49 号) 的各项规定。开挖深度超过16m 的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组论证,并有论证报告并落实报告的整改要求。从事人工挖孔桩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有健康检查证明、施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等有关资料。施工现场。孔内设置上、下爬梯、半圆形防护罩,井下照明灯使用安全电压、有送风设备、用于井下气体检测及试验用的仪器和小动物活体,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胶鞋、防尘口罩、防毒面罩等。地面第一节砼护壁应高出现场地面。暂停施工的桩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围栏围蔽。桩间距少于规定,必须采用间隔开挖或跳挖。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2m 内不得堆放余泥杂物。作业时不允许机动车辆重型机械通过,以防挤压塌孔。灌注桩身混凝土时,10m 内应停止挖孔作业,并不得在孔内留人。人员下井前井下气体必须经检测合格,并提前送风15min。井下抽水严禁人员作业。局部沙层开挖深度不能大于30~50cm。发现流沙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发现井下人员中毒施救人员必须配备防毒器具才允许下井救人。②基坑工程。支护设计和施工方案按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 和省、市规定通过论证、审批。基坑开挖前必须编制专项开挖方案,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架空高压线的防护,安全生产专项保护方案、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核手续。基坑深度1~3 倍距离的周边邻近房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委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和技术鉴定。并按专项保护方案落实保护措施。坑内土方分层分段、对称平衡开挖,按不同土质放坡。腰梁、锚杆、锚索、钢或砼支撑必须经检测、验收达到设计要求,才允许进行下层开挖。开挖至坑底应合理安排工序连续施工,减少基坑暴露时间。严禁基坑边上超堆荷载(如:积土、料具堆放)。避免坑边机械设备(振动) 对护壁的不利影响。防止坑底、支(围)护结构渗水、漏水影响周边建筑物或道路的沉降。按技术规范标准落实排水措施。按《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 2009) 实施监测。基坑监测委托第三方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监测机构,其成果应及时提供给施工、监理、设计、业主等各方。当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时,应及时处理并通报设计、监理、监督等有关部门。③塔式起重机的装拆与使用。塔机安装、顶升、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起重量300kN 及以上的塔机安装工程和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塔机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通过专家组的论证,并有论证报告。选用塔机已办理了《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履历手册》,未超使用年限;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告知。顶升、拆除作业时间应向工程项目监理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报告。顶升、加节后应组织验收。使用前,应进行专业安全检测和验收,在安全检测合格报告签发后30 天内,凭检测报告和现场综合验收手续到安全监督机构领取《镇江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代用附墙架须经原厂家认可;禁止把基坑支护桩兼作塔吊基础支承桩使用;确保塔吊有360°回转空间,与架空高压配电线路及邻近建(构) 筑物应保持安全距离;塔机安装队伍必须与告知登记内容一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装、顶升、加节作业现场应设《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拆除) 作业公示牌》。有负责施工作业的统一指挥人员。作业范围应设警戒线并有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吊装作业塔机司机、司索、指挥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不允许在四级风及以上的天气和晚上作业。起吊物不得经过公共场所和邻近建筑物的上空。严守“十不准”规定。严禁把塔机塔身作为其他物体支撑或挂重物,塔机基础节不得泡水或堆积杂物。塔机每次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保养、大修、改造、设备和人身事故,由责任单位在《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履历手册》做好记录。④其它大型设备、机具的使用要求。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一律要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后进行登记备案。施工机具进场必须进行性能检查和验收,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施工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设备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施工设备和机具的使用安全。⑤高支模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核、论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的通知》(建质[2009]87 号),当高大模板工程达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 须组织5 名及以上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提供论证报告。支架立杆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立杆的支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必须做板压测试。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搭设、安装过程中堆料不能过于集中。高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高支模验收必须以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标准对照检查(顶节超长、立杆对接口未错位、高低处扫地杆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必须参加验收。混凝土浇筑及凝固期,施工单位必须对支撑系统和浇筑物进行沉降、变形监测,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实施拆除模板支架和模板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达到设计要求经批准方可拆除模板。⑥爆破作业。爆破施工必须有专项方案并经公安等有关部门审批。炸药库设置位置应符合安全规定,电器照明器具应满足防爆的技术要求。每次爆破作业前必须向周边居民作安民告示。每次爆破的炸药用量不得危及周边建(构) 筑物的安全。爆破震速应纳入第三方监测。爆破作业时爆破工程师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实施指导和检查。不准在旧炮眼钻孔。⑦隧道矿山法施工。隧道竖井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上下钢梯必须有制作方案,并经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休息平台应有踏脚板)。起重机械设备须经检测合格,并组织验收。使用过程中司索、指挥到位并持证上岗,通信联络畅通。隧道工程施工必须符合通风、排水、粉尘、有害气体等作业环境标准。作业面施工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有应急电源。隧道内使用设备、车辆必须经常检修,落实交通指挥。脚手架和各类工作平台搭设和孔洞临边防护必须符合规范要求。⑧隧道施工必须有技术方案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方案施工。监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做好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按不同土质做好拱顶超前防护,保证掌子面按规范要求放坡,防止地质滑坡、片帮崩塌。爆破施工必须按公安部门审批方案和技术规划标准实施。建立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信息反馈及时,能否有效指导施工。二衬施工在初衬监测基本稳定下尽快实施。此外,预防高空坠落。楼梯口、进出口、洞口、井口和预留管道口、井字架进出料口等按要求围蔽。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中,钢管、扣件须经检测合格方允许使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必须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1.2m 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架体内,在施工作业层须满铺固定脚手板。结构施工层楼面、电梯井内应每隔三层并最多隔10m 设置一道安全平网防护。在个人防护方面,要求施工单位给现埸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配安全带。必须强化临时用电和消防方面管理,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照明、动力分别设置;为确保防火安全。按有关《消防管理条例》的要求完善消防系统配置、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努力将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提高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4 结束语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中通过定期、不定期联对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危险部位进行反复抽查,督促参建各方切实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提高了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2008年5月10日

 
江苏省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句容市建管处信息科 地址:句容市华阳东路2号建设局6楼
邮编:212400 电话:0511-87262846 传真:0511-87262846
苏ICP备20022800号
回到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