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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B、C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0-09-02 [ ] 浏览次数:5312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举办B、C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通知

句建管字[2010]24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满足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经营的需要,根据省住建厅统一安排,经研究定于9月份在句组织举办B、C类人员安全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参加考核:

    1、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热爱本职工作,职业道德良好;

    3、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4、具备下列学历、职称、阅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B类:取得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C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或高中(包括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或具有初级及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

    二、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安全生产知识考前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办法和截止时间

    (一)网上报名,企业先在江苏省建筑业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办法如下:

    1、江苏省建筑业网上报名办法(联系方式:南京深拓计算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025-58129936(7、8)):

    (1)打开网站:www.jscons.gov.cn,登录 “江苏省建设业监管信息平台”;

    (2)下拉“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菜单点击其中的企业“三类人员”维护,在“三类人员”列表中正确填入个人信息,然后点击确定;

    (3)下拉“三类人员”考核申请菜单点击其中的“三类人员”考核申报,在报名人员名字前选择栏的□中打“√”;点击考核站选择其中的“句容市建设局”;点击考试类别选择“B类”或“C类”;

    (4)最后点击上报。

    (二)书面报名:企业网上报名成功后,于9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市建管处市场管理科;

(1)《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见附件1);

    (2)《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

    (3)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

    (4)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5)相关资格证书:

    B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C类: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单位证明。 

     五、培训收费与证书打印。

    (一)收费规定:

    1、B类人员:培训费400元/每人;代办费60元/每人;报名考试费70元/每人,合计530元。

    2、C类新培训人员:培训费400元/人,代办费60元/人;报名考试费70元/人,合计530元。 

(二)证书打印要求:考试两周后,成绩可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平台查询。成绩合格者,证书由各单位自行派员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办理,证书打印时,带准考证和1寸照片一张。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附件1: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汇总表.doc

附件2: 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试报名申请表.doc

填写《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报名申请表》说明

 

1、   本报名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申请人应当对所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并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名确认;

2、   “人员类别”一栏按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填写;

3、   “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的,填写“首次申请”;

4、   “管理工作年限”一栏按累计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填写;

5、   “资格证书”是指,项目负责人取得的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法人定代表人取得的由工商注册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证》,其他人可不填写;

6、   “资质类别与等级”是指企业主项资质的专业、承包类别和等级;

“最近3年职责范围内事故情况”是指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事故情况及受到的处罚情况,必须如实填写。

附件3:考场规则

(一)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监考老师核对。严禁替考,代考现象,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生不准有夹带资料、交头接耳、传递试卷或纸条、窥视、互对答案以及其它作弊行为,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生应携带2B铅笔和橡皮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中途如需暂时离场,须事先征得监考教师同意。

(七)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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