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管理台帐中“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的介绍
监管一科 谢浩
在我站目前推行的安全管理台帐的第六部分,介绍了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做法各异,对该法认识不足,并且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所以结合实际对该法作以下的简要介绍: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以下简称为LEC法)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衡量人们在某种具有潜在危险的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的半定量评价方法。它是由美国安全专家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的。该方法以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大小,并将所得作业条件危险性数值与规定的作业条件危险性等级相比较,从而确定作业条件的危险程度。首先我们知道的是,工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大小,取决于三个因素,即台帐第六部分附录1中介绍到的: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但是,为什么上面说到这种方法是一种半定量评价方法呢?是因为要获得这三个因素的科学准确的数据,是一个相当繁琐的过程,所以为了简化评价过程,采取了半定量计值法,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然后,以三个分值(L、E、C)的乘积D来评价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大小。即:
D值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减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者降低人体暴露的频繁程度,或者减轻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与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
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取值标准和危险性大小的范围划分可参照台帐附录1所示,这里列举如下: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
分数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不可能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
2 |
每月一次暴露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损失后果(C)
分数值 |
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致残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
危险等级划分(D)
D值 |
危险程度 |
>320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160~320 |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70~160 |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20~7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根据以上表格,对照施工现场,对于任何有人作业的具体分部分项工程,都可以按照实际情况选取三种因素的分数值,然后相乘后计算出D值,根据D值大小,可以判定系统的危险程度高低。
但在不同项目部的实际操作中,由于三种因素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只有定性概念,没有定量标准,导致评价实施时很可能在取值上因人而异,影响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对此,可在评价开始之前确定定量的取值标准。如要在开始分析前根据各自公司的管理水平、预控手段明确“完全可以预料”是哪一些隐患,“相当可能”是哪一些隐患,等等。这样,就可以按相对统一的标准评价系统内各子系统的危险程度。
下面列举了一些代表性的分部分项作业的风险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
序号 |
危险类别 |
危险源 |
危险来源分布情况 |
何人或何物可能受伤害 |
伤害将如何发生 |
伤害结果 |
风险评估 |
风险级别采取措施 |
L |
E |
C |
D |
1 |
高处坠落 |
楼面洞口无盖板 |
多层建筑结构施工 |
作业人员 |
作业人员坠落 |
重伤
死亡 |
6 |
3 |
15 |
270 |
4级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2 |
高处坠落 |
高处作业未挂安全带 |
外脚手架作业 |
架子工 |
作业人员坠落 |
重伤
死亡 |
6 |
6 |
15 |
540 |
5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3 |
高处坠落 |
脚手架与墙体未按规定连结 |
建筑物外墙施工 |
脚手架上作业人员 |
脚手机架倒塌、作业人员坠落 |
多人伤亡、财物损失 |
6 |
6 |
40 |
140 |
3级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4 |
火灾 |
焊接作业下方有易燃物 |
安全网旁 |
作业区设备、材料 |
火星引燃可燃物 |
火灾伤亡、财产损失 |
6 |
3 |
7 |
126 |
3级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5 |
触电 |
电源线老化破损 |
现场电器设施 |
作业人员 |
人员接触电线 |
触电死亡 |
3 |
3 |
15 |
270 |
4级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6 |
触电 |
配电箱门未锁 |
现场配电箱 |
非电工作业人员 |
违章操作电器 |
触电死亡 |
3 |
3 |
15 |
135 |
3级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
7 |
触电 |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不良 |
手持电动工具使用 |
操作人员 |
使用不合格电动工具 |
触电死亡 |
6 |
6 |
15 |
540 |
5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8 |
机械伤害 |
井架限位器失灵 |
建筑施工井架 |
井架运行 |
吊笼冲顶后坠落 |
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
6 |
6 |
15 |
540 |
5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9 |
机械伤害 |
钢丝绳磨损、起毛严重 |
现场起重机作业 |
作业人员、机械 |
钢丝绳断裂 |
伤亡、财产损失 |
6 |
6 |
15 |
540 |
5级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