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办全力做好我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为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引导农民工通过正常渠道、采取理性方式解决拖欠问题,打击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逼讨工程款的恶意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市建设领域清欠办转发了省清欠办《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按照“谁拖欠、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途径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009年已接受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75起,涉及拖欠金额1585.036万元,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清欠办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共同努力,使农民工都及时拿到了拖欠的工资,清欠率保持在100%,同时对造成拖欠的企业和个人,根据拖欠情节轻重追究了相关责任。
为防止产生新的拖欠,近期,市建设领域清欠办对今年已竣工和在建的97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2009年度第三次清欠工作摸底调查,主要调查工程款支付、农民工用工合同鉴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外地农民工使用、农民工资计酬手册发放填写及农民工生活条件等情况。另外,在施工现场检查时,向农民工兄弟做询问调查,确保每位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促进我市稳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