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文件通知 建管动态 资料查询 法律法规 办事指南 交流中心 党建工作 施工图审查 企业风采
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通知 >> 行业通知
2009年句容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6-02 [ ] 浏览次数:4001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09年句容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江苏省委、省政府和镇江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及措施的落实,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建筑工程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安全月”活动,现就句容市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和稳定意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0日

四、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两个层面组成。

(一)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各镇(管委会)建管所和施工企业开展送安全知识和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市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镇(管委会)建管所和施工企业按照“三项行动”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二)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夏季五防活动。各镇(管委会)建管所和施工企业要结合夏季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防高温、防中暑、防台风、防暴雨、防雷击等活动,及时向各施工项目部发布天气信息,同时敦促各项目部做好相关的防护和技术保护措施,做到预防和技防两到位。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5、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及早制定活动方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工会组织、中介机构等部门的作用,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做精做好。做到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活动机构、人员和经费,加强对活动的安排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市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巫罗才(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包俊华(市建设局副局长)

        耿玉龙(市建设局工会主席)

成  员:许  文(市建设局建设监理科科长)

        杨永胜(市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笪爱华(市建管处主任、安监站站长)

        张建中(市建管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笪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日常事务工作。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同时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并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并将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市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安全备案、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5日前送报送市建设局安监站(联系电话:0511-87275535)。

 
江苏省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句容市建管处信息科 地址:句容市华阳东路2号建设局6楼
邮编:212400 电话:0511-87262846 传真:0511-87262846
苏ICP备20022800号
回到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