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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苏建管质〔2009〕23号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9-03-24 [ ] 浏览次数:6828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关于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建管质〔2009〕23号

各市、县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1号)和《关于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2号)的要求和部署,我局于2月23日至3月5日,由局领导带队,分五组对全省进行了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当地建设(筑)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检查了42个工地。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建设(筑)主管部门按照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09年春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1号)要求,及时成立了节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对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早、抓得细、抓得实。各施工单位认真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塔吊、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等重点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都及时和施工企业以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交换了意见,并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要求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较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主要有:中铁某局承建的苏州火车站改造工程(项目经理:董宝贵)、安徽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江都金域地中海工程(项目经理:黄业华)、通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淮安东城花园工程(项目经理:周晓东)、连云港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盐城财富广场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陈学宝)和南通某建设公司承建的江苏大学研究生公寓5#、6#楼工程(项目经理:耿裕杰)。归纳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不在岗,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隐患;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不全面、不真实,各类专项施工方案存在抄袭现象;3、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基础下沉,立杆悬空,连墙件设置不合理;施工电梯卸料平台未单独设置,与脚手架相连接;4、安全防护不到位,电梯井无隔离防护措施,井口无防护门;5、临时用电采用TN-S供电系统,设备采用接地保护形式。
    此外,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施工现场普遍还存在各类建筑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洞口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网张挂不密或有缺损;临时用电不规范,电缆线随地拖拉,缺少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不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
    三、下一步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施工企业要“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落实整改,不留后患。各地建设(筑)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督查力度,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请有关部门于3月30日前将苏州火车站改造工程、江都金域地中海工程、淮安东城花园工程、盐城财富广场一期工程和江苏大学研究生公寓5#、6#楼工程的整改意见上报省建管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2、继续做好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是“安全生产年”,各地建设(筑)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我省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深基坑坍塌、工地模板构件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各地建设(筑)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一是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管。三是要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施工企业要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一是要把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到施工现场,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切实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脱岗现象的发生。三是要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注重培训实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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